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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一贴,公司拒绝补发,刚才问题没有发完
跟上一贴,公司拒绝补发,刚才问题没有发完 律师你好,我是2010年3月进厂做到2013年2月2号,之后不想做了,辞职报告厂里拒收。公司给结的工资只结到2012年年底。也就是说还有一个元月工资没给(4500)。我们公司以前实行的就是1月份工资3月份发,而且只发一月份的一半。所以我们这些不做了的人的工资更是一拖再拖。打电话询问也是推脱说等公司规定。直到7月18日下午我老公打电话问领导才通知去厂里领钱,但是只领到4170元(两个人一共),当时是在工资单上签字了,随后打电话问原来的领导问为什么扣了这么多,该领导说这是公司规定。于是我们在7月19日上午去了该镇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下午劳动仲裁通知我们去人事部门协商。我们就去了。结果人家说我们昨天已经签字领过工资了,既然签字了就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觉得公司给的工资不合理当初就不应该领钱签字,还说我们都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我们要告他们的话,尽管告好了。公司的态度很强硬,不愿协商。
申明;我老公是2012年2月进厂,工作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是2010年3月5日进厂,在2012年才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下各位律师,我的这份劳动合同有效吗?那么在2010至2012年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补发双倍工资呢?那我们已签字领工资就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这个说法合理 吗?我们还能要回剩余的工资以及要求补发双倍工资吗?求律师能给予详细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詹梅桂(江苏)
提问时间:2013-07-20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