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议是你,出租方,承租方的三方协议且不存在漏洞则可以抗辩
追问:只有我和对方的双边协议,您说的第三方,可能存在这个因素,但根据我的几次法庭交锋,应该无涉第三方。不知道您说的漏洞指什么?我最担心证人了,因为如果我反驳不了证人的话,那我就输定了,证人胡说八道,那么,证人说的就不需要证实吗?要是这样的话,谁想冤枉一个人,只要证人说上几句,那这个人就死定了,太可怕了!我认为,证人是不应该随便相信的。
回答:你所说的对方是原出租方还是原承租方?当初他们是怎么约定的
追问:是我和承租人之间的协议,双方一直存在这么一个协议,而且对方用语言和行动不断重复这个协议,直到母亲去世。母亲去世后不久,对方即全盘否定。他在约定中说,他看我照顾母亲很好,就把过户需要的房本等一切东西拿来交给了我,说“你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接着又改变话峰,称“看见有人来我这了,怕别人抢走房子,就反悔了,把房本等证件又拿回去了”,还说“协议过户给我整个过程有某某人一和某某人二在场,他们都能作证”。有利的是,这次证人说不了谎了,因为对方已经指出有他们可以作证,如果证人继续在法庭上作假证,那与对方亲自承认的他们可以证明这个事,就矛盾了,对方都承认了,法庭还有什么理由相信证人呢,您说我的分析正确吗?
回答:公产房?
追问:您别担心公产房,似乎是房改房,就是可以买产权的那种。现在可以确认的是,我有居住权。我刚和对方就这套房子在法庭上交锋过,对方的律师也提到了公产房,但法庭不认为公产房不可以买卖,所以,法庭根本就不理睬对方律师的说法,继续审理。而我这个是变更承租权,而且是协议变更,应该不会因公产房而没有结果。您难道认为因公产房我提出的抗辩就会无效吗?
回答:综上所述做粗略判断:对方起诉腾房很有可能不成立。最好你拿着协议到所里来一下,仔细分析以便做出准确判断
追问:我可以去您的所里谈,但我只需要您给我提供必要的对策和击破对方及证人的思路,仅此而已。我自己出庭打官司,就用您给我提供的我认为可行的对策争辩,胜诉后我照常付给您律师费,最低5000元,上不封顶,看最后结果而定。说白了,我就是买您的一个对策。行的话,告诉我什么时候去,地址在哪里!
回答:周一上午十点,河东区六纬路神州花园15_2_301
需要咨询费
追问:我认为您给我的“咨询”行之有效,我才可付费。您只要咨询费也行,但无论如何,您的咨询结果得让我满意,您在咨询中给出了我需要的对策,否则,咨询是毫无意义的,对毫无意义的咨询所收取的咨询费实则就是欺诈,你是搞法律的,应该懂得这一点。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一句话,不满意不能付费!我不需要咨询,我只需要针对一点提出的对策.
回答:希望能给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来之前先电话联系
追问:我已年届半百,行动不便,你那里路太远,恐本人难以成行。如可上门讨教,本人不胜感激,并愿付上门费200元,以示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