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警察可以打人“重伤”吗?
警察可以打人“重伤”吗? 因前几天我家糟了小偷。于是2010年8月16号凌晨1点左右。我在回家的路上,家的附近看见有一辆可疑的摩托车。我以为是小偷再次来盗窃。我就跟两个朋友各拿把刀走到摩托车前左右看看都没发现有人。于是我就喊到:这摩托车是谁的,为什么半夜三更还停在这。就看见有个手机在下面河提晃了晃看见我们就个人就跑。我就慢步跟上去。就见他翻门躲进一个邻居的家。我就跟一个朋友走到那邻居的家门喊了喊。屋主应了一声我就说好象有小偷进你家了你看看是不是。就见那人拿起手机来打了个电话。过了几分钟后就见有几辆警车过来。我跟我朋友就把刀放了下来。哪知那警车停下了后有就个人下了车就把我们绑了起来。那人也就从黑暗处走了出来。就把我们毒打了一顿。然后就把我们抓上车带到了110大队后再把我们毒打了一顿。才带我们去派出所。到了那他们却说是我们追打他。还想拘留我们。这时我感觉我的手很痛。我就跟他们的领导叙说了一下。后来他们就派了几个人带我去医院做了检查。打我的那几个人也跟着去。检查结果出来了。说是我的手骨头爆裂了。他们就走了。事实就是这样。我有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8030……(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0-08-16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