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法院迟迟不执行

法院迟迟不执行 本人与2010年7月与借款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对方以一处房屋作为抵押,随后在住建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了房屋他项权证。债权到期后索要无果,本人诉至泗洪人民法院,法院与2012年3月作出了判决要求对方还款,随后本人申请了强制执行,时至2013年一月,法院以各种理由未对所抵押房产作出处理,而后此处房产进入了征收环节,于2013年4月此处房产被拆除。法院现在以对方不配合为由此事迟迟得不到处理【因为有法院的判决,对方一直要求拆迁补偿以房屋为准】时至今日,此事还未得到解决,请问抵押权人的权利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lan10……(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3-07-18 21: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