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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诈骗吗?

这属于诈骗吗? 去年一公司主动和我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总金额为九百万,合同注明全款到发货,且没有注明发货日期,对方公司用这份合同通过银行贷款打进我公司七百万,在七百万到帐一周后,对f方公司立即要求我公司把这七百万退还给他指定帐户,而我公司在这一周内已经把其中的六百万用于公司订购货物和公司还债上了,公司还债是用公司财务的私人卡还债的,但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公司还债的,事后,我公司已退给对方指定的帐户一百万,并且也发了一些或给对方了,现由于公司经营不当,不能按时履行剩余合同,对方现告我公司诈骗,请问成立吗?特别是财务把钱转到私人卡里用于公司还债,这张私人卡市公司一直使用的,中间我公司也在积极想办法给对发货,请问这是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xbao……(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3-07-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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