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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赡养纠纷 王明的父母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王明是儿子,排行第二。大女儿因为得病于2007年死亡,王明的父亲早年亡故。王明的母亲从小就不喜欢王明这个儿子,所以把自己的有价值的财产全部给了两个女儿,王明未分得一点财产。而且王明的母亲还经常打骂儿媳。于是王明在外购买了一套房子,从此不与母亲有联系。王明现在不想履行赡养义务,请问王明应当如何承当尽赡养义务?王明是否可以少负担一点抚养费?如果王明坚持不履行那么会承担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543……(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8-15 22: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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