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持有20万的借据,对方以房屋抵押,但是10月才到期。利息到现在已经拖欠一万多
可以起诉法院
可以起诉法院
可以起诉
到期日不支付利息,可以起诉要求给付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到期日不还20万借款,可以行使抵押权,变更房屋产权登记。
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还本付息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依约定支付利息,但利息过高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如到期债权未得清偿,则可行使抵押权,将抵押房屋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以保障您债权的顺利实现。
如仍有疑问或需要详细答复,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