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对:股东退休后能否继续上班,工资待遇如何规定。问题咨询的补充说明及存疑。
对:股东退休后能否继续上班,工资待遇如何规定。问题咨询的补充说明及存疑。 本人为上述问题中的退休股东。看了对以上问题的回复,觉得有必要再对上述问题补充说明,以便求得较明确的回复。本公司改制前属某银行劳动服务公司下属一具有二类资质的汽车修理厂。2006年应央行银企分家的要求,关停了劳动服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全部正式编制职工买断职工身份,档案挂入人才中心。为维持汽车维修资质,汽车修理厂采用了改制方式,由原5名正式职工在买断职工身份后平均出资改制为现在的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人员含5名股东在内仅有20人左右(聘用人员流动性大)属小微企业。买断职工身份完成改制后经全体股东商议决定,仍以公司名义为所有股东续缴社保。改制后股东们仍沿袭原来的管理方式各司其职,本人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鉴于本人已到退休年龄,在人才中心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并享受了退休待遇。办理退休后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管理职责未变。此举是否属返聘?办理完退休手续停缴社保后,公司法人以原缴纳社保的等额款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本人以示补偿,此举引起部份股东的不滿。所以有了法律咨询此举。看过了他们的咨询结果我还是不明白以下两个问题:一、退休后我在公司继续工作是属退休返聘?二、给我的等额补偿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所得利益吗?企盼各位律师能给我一个较明确的回复为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hhan……(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7-17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