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来单位工作了半年多,可是到现在都没给我上保险,每周单休,上班时间是9:00--18:00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
您好!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建议向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或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以主张相当于拖欠工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的赔偿金。
对于欠缴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如果为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欠缴社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是参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制定考核标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相当于双倍补偿的赔偿。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社保,加班费,经济补偿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并补缴保险。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单位不愿补交的,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部分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要是协商不成的你可以选择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单位应当为你补交自你入职之日起的社会保险费,另外,每周法定休息日是两天,你们是单休,单位应当支付你休息日的加班费或者为你安排调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上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