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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冻结时,法院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谁负担?

冻结时,法院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谁负担? 我因经济纠纷,与其余四人,冻结被告房屋一栋,2011年此房公开拍卖,后拍得人反悔,法院退还所有参拍费用。此项举措合法吗?今年,冻结到期,法院说要到省高院继续封冻,为什么县级市的法院,不到市级法院冻结,而是越级到省高院?法院人员去冻结的旅费食宿费费用,应该由谁负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鱼1970(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7-16 12: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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