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迫的邻里纠纷
被迫的邻里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小区是15年龄六层楼旧房,隔音效果奇差。楼上有一对双胞胎,每天弹琴至少六小时。本来通过协商答应下午两点之后弹,但是楼上有一老一少两个泼妇,当着民警面前答应,结果没多久就开始每天往前移一个小时弹,当然弹的时间也越来越久,现在上午11点就开始弹。可是民警却很明确坚定地告诉我,他们没权管也没法管,并说人家在家里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说我受不了就搬家。警察是这样的?楼上不仅弹琴没有任何隔音设施,而且不是开门就是开窗,就怕楼下我听不到。不仅弹的不伦不类,还经常故意乱弹。仅此而已?那你就错了。楼上那位老太太教琴的训斥声,足以连对面小区的住户都能听见,整天鬼吼鬼叫,这还能过日子嘛?为了自己自私的行为就践踏损害别人的权益,这还有王法嘛?不止如此,也不知道楼上是不是全家吃软饭的,每天那种拖拉桌椅板凳的声音此起彼伏,犹如打雷一样。走路的声音犹如鬼子进村一般。每天早晨六七点起床,不知道是从床上跳下来还是滚下来的,房间里的吊灯都一震一震的。每天都半夜三更一两点洗衣服,水管里哗啦啦的流水声,简直就像住在瀑布边一样。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我知道这方面法律取证很难,而且就算胜诉法院也没有强制措施,更没有约束力,而且没有律师可以包赢的,即使证据确凿。我想问的是,第一在这种情况下,对我的听力造成很大的损害,对我的精神也造成很大的迫害,能不能以类似这方面的法律起诉要求至少十万以上的赔偿。第二,我怕自己越来越克制不住自己,在协商无效,求助无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一时冲动去打了楼上的两个泼妇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打架伤人后拒不道歉也不赔偿的条件下)。第三,如果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以噪音还噪音的办法,必然会对其它无辜的邻居造成滋扰和伤害,这样我是否属于违法?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苦海求明灯(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3-07-16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