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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权纠纷
关于林权纠纷 律师您好!我是农村小学的校长,我校与村里第三小组有一片林地发生争议,希望能给解释一下。1990年根据省里和市里有关文件精神,村里将原来村管理的一片林地给学校做“少年林”1991年给办了林权证,同时村里和学校还写了赠与协议。二十年来一直由学校管理经营,2011年原来村里管理的人工林全部归各个居民小组,今年居民小组向学校提出要学校的“少年林”,学校没有同意,前天居民小组把这片林地按小组人口给平均分到各户,请问学校现在还是否对这片林地具有所有权?小组这样分林地是否合理?学校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凤城市石城小……(辽宁)
提问时间:2013-07-15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