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以娘家嫂子的名誉在嫂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庄基并出资盖房,如今哥哥和嫂子离婚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和法权益
以娘家嫂子的名誉在嫂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庄基并出资盖房,如今哥哥和嫂子离婚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和法权益 以娘家嫂子的名誉在嫂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庄基并出资盖房,如今哥哥和嫂子离婚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和法权益? 如今问题是任何手续都么有,只是在我哥和我嫂子离婚时,我亲自出庭说房子是我和丈夫曹某出资所建,法院最终把我和丈夫出资所建房子认定为第三方财产,提出我和丈夫出资所建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受理范围内。但将哥哥和嫂子的财产合理分配,现在我让我嫂子将我和丈夫出资所建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嫂子答应,可又迟迟不过。 我该咋办啊? 提前谢谢你。 去年在和嫂子协商后,嫂子写下保证书,如下:某村某号东邻王某(王某指嫂子)名下200平方米,上下两层是我和丈夫曹某出钱所建,如遇国家拆迁所盖房屋补偿一切归我和丈夫曹某所有. 但是此保证书嫂子本人没有签字,由张某签字。 ( 张某指嫂子的 委托见证人 )。 这在法律上有什么作用啊 ? 请指点? 但哥嫂 在法院离婚时 都说我和丈夫所建房屋 为第三方财产 非夫妻共同财产 .求详细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小福(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7-15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