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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问题

房屋出租问题 我把自己的一套共计90平的门面房出租,2012年四月现承租户从别人手中接收该房。同年9月合同到期,考虑到该人刚接手生意,未涨房租,今年我想把房租从月900涨至1600.旁人出资1800想用房,我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人如你出1600还是让你用。现承租人已把我的房子晚上另租给别人500,早上他本人用。合同书上明确提到该房不能转让。转租。请问承租方算不算转租,另承租人是本市城管局职工,他不同意涨这么多,并扬言不涨钱并且不腾房,我该怎么办。合同到期我有权收回我的房子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喜爱(安徽)
提问时间:2013-07-15 15: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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