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机动车均走错路相撞,致其中一人鼻残,怎样赔偿?
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到多项费用。
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即可
划分责任,然后做鉴定,然后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可以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具体依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管辖法院为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可以在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