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我想咨询一下,三年前我与一女子相爱并且非法同居产下一子
要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
你好,女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任何父母都应该为自己的孩子负责的。
可以起诉她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父母双方,不因没有结婚,就不对小孩尽抚养义务。所以,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母亲,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起诉前,你要确认如下事项:
1、能不能联系到她本人,法院立案或开庭都是要直接与其本人联系的;
2、你身份有她的身份信息,她是否在东莞常住了一年以上,要不你要到她的户籍地起诉;
3、小孩的出生医院证是否齐全,是否能证明她是小孩的母亲。
关于小孩抚养权的问题:
第一,从你讲的情况看,她至少不是真心想要小孩,如果她已经结婚,更不会。
第二,就算她要,如果小孩都是你抚养,如果条件都相当,你也不会输。
第三,抚养费也是一月一付,最多本年付一次,所以以后执行是个问题,你最好能跟她协商好。
你好,可以起诉她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小孩由谁抚养主要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考虑,如果现在小孩由你抚养,你争取抚养权的机会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