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丈夫没有给家用是否违法?请问有何方法约束?

丈夫没有给家用是否违法?请问有何方法约束? 儿女已成年并将工资全分配给家庭,自己只留小部分用作基本生活费。妻子已退休。但是仅仅丈夫作为家里经济支柱然而他并没有给一分钱家用,而是将工资吃喝玩乐耗怠尽。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法?违反那条法律?请问有何有效的方法约束其行为(沟通除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飞象123……(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3-07-13 22: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