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租房物品损坏赔偿问题
关于租房物品损坏赔偿问题 律师您好,我09年11月5号租的房子.合同上主要内容是半年打租,最短租期半年,押金3000,如有物品损坏照价赔偿,自然磨损除外.合同截止日期09年11月5日--10年5月5日..
5月5日我续了房租,但房东没有与我续签合同.只给我打了份收条..
如今我想退房.我想了解下关于物品损坏的赔偿在鉴定上是如何计算的...
损坏物品:
1:衣柜 底部边缘有翘起,起包,轻微脱皮现象.(非人为).不知道这种情况我们是否需要赔偿?如果需要赔偿,大概需要赔偿多少钱,房东曾口头说过他衣柜7000买的..
2:鞋柜 与衣柜情况类似,底部起皮,有裂痕(非人为)..
3:白色墙壁有几处不小心碰上的黑手印..
4:卫生间门框 底部潮湿脱皮 白门框脱皮露出里面木头,也被水泡软掉渣像被挖掉一块一样.卫生间面积小,洗澡潮气肯定会接触到门框.
请问律师以上4处.我是否需要赔偿,赔偿金额一般是如何计算的,主要担心的是房东7000元的衣柜,是否会让我全额赔偿,法律上讲我该承担多少责任,大概需要赔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xj61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08-1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