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寺庙以房屋漏雨为名,违规超面积超高度修建。
寺庙以房屋漏雨为名,违规超面积超高度修建。 寺庙以房屋漏雨为名,通过街道办事处审批,原址原地不影响原有布局的情况下,进行新的大殿修建。(寺庙在居民区,只有两间老房子)但是现在修建过程中把未经过审批的民房也连带拆除,合并起来超面积超高度修建新大殿。我们找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名族宗教局,行政执法局)反应都是推诿,放之任之。作为我们边上的居民该如何??请问这个如果上法院,法院能受理吗?还有就是能不能胜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先锋001(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3-07-13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