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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公司的发票,现在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丢了公司的发票,现在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上个月供应商寄给公司财务的发票,我是前台签收了,因为公司内部快递交接没有签字,我说给她了,她说没有,同事说好像看见那张发票在我桌上了(说明快递被别人拆了),现在公司认定是我把发票弄丢了。当时对方公司就发来了复印件,她告诉同事可以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入账,也没告诉我要申请遗失或作废,只是一直让我找原件,我也告诉过她找不到。现在,我要离职,她就说让我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才能走,不然请律师来找我。我想请问,如果我就这么走了,如果律师找我,我有什么法律责任?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我要赔偿吗?赔偿多少?因为我在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已经提前提出辞职了,我就这么走,有工资吗?如果不发我工资,我申请劳动仲裁,这件丢发票的事,有什么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xys05……(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7-1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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