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书我方已签,开发商方未签,已签方反悔可否要回定金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所以,你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你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要看你当时的收入有没有告诉中介,如果告诉了的话,中介作为一个专业的房屋买卖机构的中间商,理应知道你这种情形可能无法顺利在银行贷到款,那么中介就应该告知你这个风险,如果没有的话,视为中介方故意隐瞒,存在过错,按照广州司法实践,法院往往判决中介承担部分责任(当然你贷款不了也有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