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陪他多少才合理
我陪他多少才合理 本人今年61岁,农村户籍,在2013年7月4号,因对方(邻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防洪的树桩锯掉,我发现后去他家询问他,与其发生口角,(我当时手中有把铁锹)对方在口角中去取了个二齿铁钯。举起打在我膝盖处,我在此时将手中铁锹扔与一旁,又将对方铁钯抢过扔在一旁,俩人厮打在一起,后经旁人拉开,都没有太大伤,但对方有人(派出所)就报了案,派出所也立案调查了。(派出所说对方有三级精神病)同时也去了医院,做了各项检查,由于未构成轻微伤并没有法医鉴定。他在医院说是跩的(可以报合作医疗)。我被派出所叫去询问了一天,他们下班才让我走。我家人多次去医院看望对方。并想要调节,但对方已住院观察为由,在7天的时候他医药费是3700元,我拿8000进行调节对方不接受,要12000我拒绝了。现在都住10多天了。,他有三级精神病住到什么时候我都是全责吗,在厮打是对方并没有精神病情。在厮打是也有很多人看见他也打我了。我该怎么办,就这样等着吗,我陪他多少才合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00小鹏0……(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3-07-12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