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
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 抚养权变更问题
表妹与男方离婚时,孩子3岁,一直由女方老人照看,夫妻二人在外地打工。因婚后发现男方有癫痫病,当地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夫妻双方公有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两年后,因为孩子在男方家里没有得到良好的照顾,女方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失败,理由是男方的病好了。现在女方希望继续上诉。
问:(1)可以回到县级人民法院起诉吗(因为有关系网)?还是应该到省级法院?
(2)女方怎样才能有效地获得抚养权?(女方婚前做过小姐,这会不会构成不利因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芳11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7-12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