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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A,B二人共同与C有债务纠纷,A给C发手机短信:C你叫上D,定个时间,我一准到,马上签字拿钱。
问:这短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A有权处置A.B与C的共同债吗?
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寻找公平(重庆-綦江)
提问时间:2010-08-14 10:35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14日 13时48分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至于本案中的应用应结合需证明的问题进行判断。此外,A是否有权处置A、B与C的共同债,仍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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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8-14 11:09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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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伟律师
2010-08-14 15:46
短信可做证据,第二个问题可以说具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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