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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 我是受害人的弟弟,杀人犯对我哥不满,从120公里外的地方回来,手带黑皮手套,持小刀,夜间在巷内至其死亡,连通4刀,后逃离现场.现在,人当晚就抓住了,但是现在公安局定的罪是,伤害致其死亡,明显是故意杀人,为什么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党旭辉(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3-07-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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