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个人档案转移问题。
关于个人档案转移问题。 我是97年参加工作的,2008年解除的合同,现在我想把合同转移到老家东阳,东阳方面也同意了,发了接收函,然后我到嘉兴就业局把档案也拿出来了。可到东阳就业处打开档案一看,他们说里面的人员录用单中没有嘉兴就业局的盖章,不让我转档案,主要是里面一个嘉兴就业局的盖章。我是失业金也拿了,是10年工作以上的那种档次。我是正式招进的,养老金也是97年单位开始交的,08年后转成自已交到现在没停过,会是假的吗?就缺个就业局的公章,各位老师我该怎么办啊,我现在是急死了,我该去找谁啊。大家帮帮忙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jk102……(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07-11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