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我于84年结婚和我母亲住在父亲所在的学校分得56米房屋一套(父亲80年去世)。93年父亲所在学校集资建房,我原单位领导和父亲单位领导商量,我单位出资10万元用于扩大面积用于我的集资建房,我把原来的房子交给父亲单位,住进这套90米的集资房。95年我下海经商。98年国有住房出售我父亲单位把这套房子卖给了我母亲。2000年以后。我原单位领导找我要我补交5万元,说这十万按当时的级别我只能享受5万的房补,我现在是既没有房子也没有得到钱。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父亲工龄加上母亲工龄自己出资2万元买下)。我找父亲单位领导商量这个问题。父亲单位领导说这10万元是给你换个地方住。但省房改办说这10万元按当时的收房标准我能买到100多平米的住房。现在这套房屋既包括母亲购买的也包括我的10万元。但母亲的购房表里没有显示我出资的10万元。我该怎么办?打不打这官司。这10万元我能得到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li6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11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