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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

婚姻财产 我离婚两年了,当时只有一套住房,离婚时法院把部分财产折成了生活费,但当时前夫借给朋友的一张借条在我这里也充作了共同财产,为了前夫不在纠缠朋友我说那8万已经还了,但到现在为止朋友一分钱也还不了,我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很艰辛,我想把借条拿出去重新要求前夫附生活费,请问这样法院会认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y135……(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3-07-1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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