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辆肇事后补签转让证明是否有效?
车辆肇事后补签转让证明是否有效? 车辆登记车主与肇事司机是叔侄关系,肇事者为17岁未成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车主经济状况较好。肇事车辆2007年至今未年审。2013年3月底肇事者无驾驶证开报废车至人死亡,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他负全责。车主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于2013年5月2日让其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明证明其于2001年8月已将车卖给肇事的父亲即车主的哥哥,并安排一个证人作证。请问这种情况下居先会出示的转让证明是否有效,车辆是否可视为有效转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028……(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3-07-11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