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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孩子的抚养问题

孩子的抚养问题 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因夫妻感情不合,在孩子14岁的时候协议离婚,因我父亲刚好把他名下在住的一套房子过到我的名下,自己也有一套单位套房,因此在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女方共得男方支付补偿款人民币二十四万元,分期付款,第一期是十二万,半年后付六万,一年后付六万,男孩跟男方生活,女方不支需付赡养费,男方付了两期后,因经济困难,要求第三期的六万再次分期,但得不到女方的答应,男方在支付两万元,女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冻结男方工资,因男方只是按月领工资支付生活费用及赡养儿子父母,现在工资被女方冻结,生活困难,请问公正严明的律师们,男方是否能要求女方在男方被冻结工资期间,支付 孩子的生活费用,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2007……(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0-08-14 23: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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