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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赡养费的问题

关于支付赡养费的问题 大陆女和和香港男在香港注册结婚,女方为空姐,每月收入一万左右,男方为飞行员,每月收入5万左右,将来会更高。婚后3个月女方怀孕,但因工作及男方以及婆婆的照顾不周,导致胎儿发育不够好,女方流产,由于身体原因,女方无法重新恢复以前的工作,几月来一直在家休养,全靠娘家人照,因为无法上班,女方无任何生活来源,流产后2月多,男方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向女方提出离婚,这期间未给女方提供任何生活费用,也未照顾过女方,请问,女方可以主张哪些权利?能向法院申请男方给予赡养费吗?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告男方遗弃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祝福LJR(上海)
提问时间:2013-07-10 16:23
已有1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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