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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范围

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范围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二)条的含义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rruce(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07-10 10: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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