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三兄弟共有的池塘,有两兄弟签了字领了钱,一人未签字未领钱就被政府强行征用为规划用地,合法吗?
三兄弟共有的池塘,有两兄弟签了字领了钱,一人未签字未领钱就被政府强行征用为规划用地,合法吗? 政府规划土地修建居民区,以18元一平米的价格征收池塘,池塘里还养了鱼的,这个池塘有500平米左右,是三兄弟共有的。其中有两兄弟签了字领了钱,但是有一人因为价格太低没有签字,政府便直接将土地征用了。政府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养了鱼的池塘以这个价格征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涩蓝O(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3-07-09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