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内财产协议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会使其变为无效的有哪些?
婚内财产协议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会使其变为无效的有哪些? 各位好!
我先介绍下我自己,今年31岁,女,已婚(初婚)。与我先生在去年登记结婚,他是再婚的(之前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儿子8岁,当时孩子判给前妻,前妻也已再婚且又有了个孩子。但在去年9月份之前孩子户口在男方且共同生活,后因择校入学将户口迁至前妻处并共同生活)。
现在的情况是因为我父母居住的老房子要动迁(和我先生登记结婚前已有这事,但当时动迁的事被延误未正式进行)。
一来是我父母不想看到自家动迁所得的房产被他人占有,况且按政策像我这年龄的未婚女性都按已婚的安置。
第二,对我先生,因为共同生活的经历和其对“钱”毫无概念、资金运作不合理等,从而促使我不得不在资产、金钱上掌握住避免发生与公司破产相同的灾难。最后,不瞒大家我觉得有必要对我先生的儿子在未来日子里采取适当的防范,相处好了我愿意给是我的事,但万一如同身边人说的这孩子将来没良心或受他人唆使……
想请各位律师帮忙教我如何起草这份协议 ,协议主要是确保将来除了我本人意愿外无论发生什么我父母家里动迁所得房产都属我一人所有,其他的若有需要什么地方注意的也请告诉提示我,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遇见未知的自……(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3-07-09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