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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10年8月13日上午6秒点半左右,我骑一电动车带一成年人在菜市场买早餐刚出来就被一辆超速的越野轿车撞到.交警来后竟说我行使在机动车道上.而且说电动车不能带成年人只能带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们被撞倒我自己没有事只是身上搽了一点皮.而做在后面的女孩非常严重被送进了医院.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谁的责任更大一点?对躺在医院的女孩肇事者应该怎样赔偿医药费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246(浙江)
提问时间:2010-08-1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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