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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专家好!我13年6月29号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7月4日买方以二套房贷款比例下调,贷款利率上涨——“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我退给她20万定金(不给就起诉).我初步核实了一下,贷款比例下调时在签订合同之前,利率上涨是在签订合同之后.
  问题:1,利率上涨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吗?
        2,贷款比例下调在签订合同之前还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
            更”吗?
        3,过了合同期限,买方没完没了起诉我(一审,二审,高法),
           起诉期间我还能卖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鲍佳音(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7-08 23:51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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