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的咨询,急~~~
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是怎样弄伤眼睛的?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和小孩家长负连带责任
幼儿园和小孩家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主要由学校承担。
幼儿园和孩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致害小孩家长和幼儿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幼儿园有证据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和小孩家长负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幼儿园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主要责任由家长承担。
首先应当由致人伤害的孩子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没有尽到相应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