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投标
有权利得知
有权利得知
有权利知道
有权知道。
1、根据《招投标法》规定“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七十七条... ...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所以招标方应当回答投标人相关问题,否则投标人有权进一步提出异议。
也就是说,你们可以要求告知未中标的原因。
您好,当然有权利得知,一般都有未中标通知书,祝好
您好,有权知道。
你公司有权得知未中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