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
1、短信和证人都具有证明效力,你所说的这个证人在本案中了不属于利害关系人。
2、尽管短信中是关于借贷关系的信息,但是你如何证明这个号码是对方使用?这个信息是否对方发送的?这是你首先考虑的问题。
3、建议补充证据后起诉对,同时以合法的形式提交证据。
您好:
1、建议进行证据的完善,如进行录音。
2、该证人不属于“利害关系人”范畴。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手机:15960204053. QQ: 41589369.
可以的,,最好先起诉
关凭这些证据还不够,最好再提供一份录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