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完全可以的。
这是可以 的
可以的,你书面向交警部门提出重新测速申请,如果不被批准,你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投诉
可以申请外地的鉴定,赔偿标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可以的
可以的,写好申请书。
当然是可以的。
可以另行鉴定。
可以要求,只能在本市,就是车速5公里肇事者也肯定是主要责任。
你好,如果车速的鉴定结果影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能够举证的前提下可以向交警队提出申请复议。一般情况下,作为驾驶人本身要提供相关车速证明的证据,但最终鉴定结论仍由交警部门作出。 我的补充: 2013-07-05 10:40
其次,此次交通事故已经达到重大伤亡,对方涉及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按照上述情况,对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按照交通书事故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北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5、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6、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27、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为死亡受害人的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可以先协商具体的赔偿,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可以申请外地的鉴定,赔偿标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您好,可以进行重新鉴定。
一般来讲,由交警部门主持进行鉴定,因为事故认定毕竟是交警的权限范围。
但是,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也只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从证据的角度而言,你们也可以自己另行委托其他任何有资质的机构来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对你们有利,你们可以以此作为对交警鉴定及事故认定书的反证。
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
可以要求对车速重新鉴定
可以提出要求。
需要对方同意到外地。
申请重新鉴定
你好,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私自运走尸体属于违法行为,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委托其他市的鉴定机构鉴定。
可以的。
可以的
要求重新鉴定,没问题。鉴定机构可以双方共同选定。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就抓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并非一定与车速有关。根据别的也可以认定责任。但是我觉得鉴定出来49.92有点问题。不可能这么准确呀!
你好,先划分责任认定。
可以申请外市或外省的鉴定机构鉴定。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到外地的需要对方同意
你好,一般可以
申请重新鉴定
首先第一时间报交警,由交警部门分清责任后可以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12万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后,剩下部分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其中,死亡赔偿金根据户籍不同相差也很大,如果农村户籍在城里工作一年以上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经常居住在城里,这样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1、若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2、这种情况应该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若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我认为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交通事故中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最终根据认定书结论责任赔偿。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7-06 14:56
1,责任认定怎么划分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 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 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双方都有过错,很可能会认定同等责任,你们可以双方共同承担。当然,具体责任划分还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 ,关于如何赔偿的问题。
如果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你有责任,那么你需要给对方 赔 偿医 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 经 过 鉴定 伤者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费用金 额 可 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 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 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 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况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职工 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 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 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 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 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 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 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 算。但六 十周 岁以上的,年龄每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 周岁以上 的, 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 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 的,包括物品的维 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 为 限。应当提供购买 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 物品 的价值,如果无法 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 定结论 确定。
(8),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9),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0),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你没有垫付义务,如果你有赔偿责任,那 么你可以要求对方先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发票向你索赔。 对于没有依据的赔偿数额或者无理要求你可以直接拒绝。
3,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首先联系交警,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毕竟书面认定书是一个赔偿依据,应当取得。 然后各自根据责任比例互相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即可。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前,你暂时是没有任何赔偿义务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即可。协商不成 你可以告知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你凭法院判决进行赔偿。你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 情况等来确定,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 题所做简要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 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确定责任大小。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13767991248,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泽高,南昌市胜利路339号胜利名座1032室(从步步高商场侧面或者后面乘电梯上10楼)
1、有没有作出责任认定?
2、厦门市交通事故发生地6月22日晚19:02天气?
3、厦门市交通事故发生地6月22日晚19:02路况?
4、双方事发时所处位置、能见度、行走方向?
5、现场证人?
6、对方身份?
7、对方赔偿能力?
8、是公车还是私家车?
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议、复核。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你们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车速。由交警做事故认定,按照事故责任,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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