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如何才能要到加班费?
如何才能要到加班费? 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责任制劳动合同,每天8小时,每周5天,基本工资为3800。但是实际上班时,工作任务非常多,基本上每天都要加班,甚至周末都要双加,很少有休息时间,更让人气愤的事情是,本来两个人的工作量,由于之前的两位员工都离职了,他们的工作都交接给我一个人完成。我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用,但是公司说如果算加班费,就必须降低底薪,底薪将到2000元左右,我没同意。公司提出要我签署一份自己主接受“责任制”工资,放弃加班费用的协议,为了不丢工作,我勉强签字了。因为公司每月不给员工提供实际考勤记录,我每天都自己手动记录自己的上下班打卡时间。请问等到我离职以后还能向公司追要加班费用吗?加班费用的计算是以底薪3800计算吗?我自己记录的上下班打卡时间是否可以作为实际上班时间的证据?另外,万一公司辩解说我没有主动申请加班而是自愿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加班期间在公司发的邮件还有公司的生产排程可以作为加班的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wap(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7-05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