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情况算不算强奸?
这样情况算不算强奸? 律师您好,我在征婚网站认识一年的网友,他年龄74年的资料没有结婚、比我大了9岁,一年前见过一次,今天见了第二次,一起吃饭时说有时间要见见他父母,并说我们年龄都不小了,应该速战速决婚姻的事,后来说对我感觉很好,一起去他家喝茶聊天,正好今天下了瓢泼大雨想想去了也没事,去他家以后一会就动手动脚的,最后他太大力把我强奸了,过程中没有配合他,我一直说我们没有确定关系不可能这样,他都含糊过去了,事后他精液我给洗了,但是阴道里应该还有吧,内裤上有他之前没射精前留下的痕迹,这样算不算强奸呢?做过以后他态度就不一样了,很恨这样的色狼,碍于家人等等面子问题,不好意思报警,但也不能就这样放过一个骗子,我这样能私了解决吗?如果他不愿意私了这些算证据吗?应该在多少天范围内保留证据尽快解决呢?我现在很迷茫,请律师给指点迷津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pen……(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7-0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