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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凭

关于房屋租凭 今年2月租的房子,并签订了合同,房子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只是肉眼观测)也没细看合同就租了下来。住进去以后发现隔音效果很差,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房东加了隔音墙,大概到4月份的时候屋顶又掉落下来水泥砂浆(自己的手机不但被砸坏,人也挂了彩(万幸的是没有内伤)。此刻开始我就觉得这个房子不能住了,已经危及到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了,我就将自己的情况和想法如实的告知了房东,可他却说按合同办事,我这才详细的看了合同,惊人的发现纯粹是“马关条约”。所有条款都是维护他的利益,没办法只能这样将就着,可从6月份天气开始变热,到用水高峰期就没了水,天气稍微热的时候从晚上6点到凌晨1点都不会来水,白天也是断断续续,炽热的夏天真伤不起。不说人身财产安全,现在连生活保障都没有了我又再次跟房东交涉,水未解决给我的答复是按合同办事。合同中写着“若中途退房不退还租金和押金” 从未提到一丁点关于我的利益受到损害如何处理。我真的就没有任何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么?求好心人指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t……(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7-0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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