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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平安易贷的受害者

我是平安易贷的受害者 我是2011年在重庆观音桥平安门市贷款4万元,平安业务员告诉我,还款期24期,每期还1970元。我签订了合同,当时办理业务员说,合同还要到银行盖章,所以也没给我。今年(2013年)我24期还完后,才有另一家平安门店告诉我,当时签的36期,并让我去拿合同。我在2013年3月见到合同上确写的36期,但该合同为格式合同,多页,只有尾页有印章和签字,关键内容写有还款期限和每期还款额处却没有印章和我的任何痕迹。我提出异议,这里面的内容不是我当时签订的。我在4月份向平安公司总部投诉,并停止还款。希望他们解释,我的理由是平安业务员违规操作,但平安公司给我通过两次电话,当我说明情况后,都只说了调查,但都没给一个结果,我在网上查阅,类似我这样的情况很多,连电话回访我的平安工作人员也承认这一点。今天平安的律师向我问情况,我也这样告诉他了,我想咨询律师,我现在该怎样处理这事,平安不良业务员违规操作,企业是否负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rpea……(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3-07-0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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