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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父亲遗嘱不给儿子,而母亲在哄骗和胁迫下给了该儿子一半的继承权。

父亲遗嘱不给儿子,而母亲在哄骗和胁迫下给了该儿子一半的继承权。 父亲生前做有见证书面遗嘱,其中明确指定“一切遗产、房产留归老伴,遗嘱中同时指出,对于多年来不孝敬、不探望父母的成年次子,必须要他将原本和父母共同居住而现有强占的那间房子退出,并且迁出其户口到他的新购房处,那间房子只能供暂时存放东西。”几年后,母亲到法院做了继承诉讼获得判决继承,在去世那年,该儿子通过哄骗、要侠母亲,做了公正遗嘱,内容是“现金、存折、房子留给二个儿子”。
      另外,该儿子还不愿意把母亲留下的首饰留给两个姐姐做纪念。请问怎么来能用法律来剥夺或削减这个儿子的继承权吗?谢谢您!
问题补充:
继承法第13条对我有支持吗?“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该儿子还通过扣押了母亲的每月收入的两张银行卡、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来控制母亲的医治和转院,平时来探望时常对母亲言语讥讽、暗藏威胁,离间母亲和女儿的关系以便对自己的分配有利。。。
     还有,我怎么来找到是胁迫和欺骗证据哪?一个被父亲遗嘱点到不尽义务要限制他房产继承的儿子能获得一半的遗产吗?有正义感的律师,来帮我!
    3月6日的补充---母亲的公证遗嘱录像中说“给我的两个儿子”而没有讲到平分,而公证文书中写了“共同继承”的字样,而本人是应母亲要求放弃工作并作为同住人陪伴并照顾母亲起居、饮食、服药的,另外,在父亲的遗嘱又写明多年来次子不孝敬和探望两老(一直到06末父亲去世后),请问,继承法中的第十三条中关于份额的条列能怎么样效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说理难(上海)
提问时间:2013-07-0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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