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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怀孕又做了人流再告对方强奸罪名成立吗
女人怀孕又做了人流再告对方强奸罪名成立吗 今年5月中旬我们两个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料女孩意外怀孕,后来我们分手了,6月8号她自己去医院做的人流,现在也刚好7月份她告我强奸。她有医院的证明以及当初我让她打胎的电话录音。
请问罪名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x513……(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3-07-0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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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取证所得证据判断
追问:
陈老师你好!我所说的这个医院证明是她自己做人流时的证明,我不在场没签字
公安调查若存在她所说的证明呢。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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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愿的就不构成强奸。
追问:宋老师 你好!可是她现在拿医院证明跟录音告我??
回答:医院的打胎证明和录音并不能够证明你曾经强奸过她。证据不充分,难以定罪。
追问:谢谢宋老师!如果我跟女朋友分手了,现在作为朋友偶尔在网上聊聊天,她如果想不开,选择自杀什么的?遗书中提到我的名字,会追究我法律责任吗?
回答: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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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就不属于强奸。
追问:谢谢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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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你们的行为是两厢情愿的,所以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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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愿发生的,不构成强奸罪。
而且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追问:李律师 你好!如果我跟女朋友分手了,现在作为朋友偶尔在网上聊聊天,她如果想不开,选择自杀什么的?遗书中提到我的名字,会追究我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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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愿的,不属于强奸。
追问:于律师 你好 !如果我跟女朋友分手了,现在作为朋友偶尔在网上聊聊天,她如果想不开,选择自杀什么的?遗书中提到我的名字,会追究我法律责任吗?
回答:自杀与你无关,如果你知道她自杀,你有义务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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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你们的行为是两厢情愿的,所以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追问:万律师 你好!如果我跟女朋友分手了,现在作为朋友偶尔在网上聊聊天,她如果想不开,选择自杀什么的?遗书中提到我的名字,会追究我法律责任吗?
回答:不会的,你没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