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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荒坡荒山承包纠纷

荒坡荒山承包纠纷 2005年前我们县要求大面积种植蚕桑,当时我所在村民小组不愿完成县,乡给的蚕桑种植任务。我所在的村民小组以承保我们小组所拥有的300亩荒坡荒山给我去种植蚕桑来完成当时的任务,承包年限50年,在此期间使用权经营权归我。由于是完成任务,当时组委会也没要求我交承包费。我当年就花了1万多元买苗子,请了十多个工人进行了种植。任务完成。但是后来由于天气干旱,所承包的荒坡荒山土质全是岩石砂石,不适宜蚕桑种植,第二年后开始逐渐死亡,我也没有再续种。如今也过8年,山上的确没有了一棵桑树。当前有一条复建公路要从我所承包的荒山经过,会赔偿100万资金,现在有些村民成员以我没有续种桑树为由,不承认我的合同。我该如何申请我的权力。这片荒山还属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成军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7-0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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