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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大学期末考试学生科老师认为我作弊,给我处分,让我重修,但他是冤枉我,我并没有作弊

大学期末考试学生科老师认为我作弊,给我处分,让我重修,但他是冤枉我,我并没有作弊 大学英语期末考试,在我正常答卷过程中,学生科一位老师,进入考场,翻看我试卷,再翻我手时,她认为我手上写了两行英文字母,(其实我写的是电话号码),他认定我是作弊,她说她有人证,和监考老师看到我作弊,(但他没有物证),并且处理我,给我处分,和重修,我当时因为以为写电话号码也算作弊,就在第一时间给擦了,没有了证据,也没有申诉,所以他说我没有证据证明我写的是电话号码,而他有人证,但我并不接受这个结果,我认为他没有物证的前提下,不能给我定罪,我能接受的是把分给我加上,让我通过考试,法律上处理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能帮上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yt05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7-01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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