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本人生下二胎后,因身体不好丈夫结扎,2010底又意外怀孕
安徽省池州市,本人生下二胎后,因身体不好丈夫结扎,2010底又意外怀孕 安徽省池州市,本人生下二胎后,因身体不好丈夫结扎,2010底又意外怀孕,于2011年2月做了人流,以后丈夫总是怀疑经常打骂小孩,2012年又意外怀孕,本人为了证明事实,无奈决定生下孩子,现在小孩四个月大了,请问当地计生办对此事该负怎样的责任?本人自己又会不会负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安徽-池州)
提问时间:2013-07-0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