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可否得到赔偿
您好:
请问你所说的赔偿是不是指征地补偿费?如是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能否得到补偿,关键是看你们村经济经济组织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户籍迁移后是不再具备当地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您好!
如果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要求赔偿。
迁出一般无赔偿。
如果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补偿